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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西方(五)

天空变成了奇异的铅灰色,云朵与风晦暗无常,树林的微光在天幕下摇摇欲坠,人心也不知沉没到了哪一条潺潺的溪流中去。

“诡异的世界”他呢喃着,从口袋中掏出了一把精致小巧的手枪。

枪是子爵在帮他换衣服时塞进去的。

当时子爵亲吻完额头,觑着门外拉长的人影,嘴角变幻出一丝柔和和残忍交织的笑意,嘱咐道“我的路易斯,拿着它加入到猎人的队伍里,你也得向我保证,你不会被它伤到就像在孤儿院时你对我做的那样。”

林行韬举起枪,精准地对准卢卡斯越来越小的背影。

“彭”

一声枪响,树叶簌簌地摇曳,鸟鸣声就像被树叶划伤一般响起。

但那不是狩猎的响动,那只是在最外边的树林里的贵族的尝试。他们为了捕获情人的芳心,会冷不丁地放上一枪以显示自己的勇猛,但真要让他们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骑马奔驰,他们定然不会叫马鞍磨伤自己即将出鞘的利刃。

他们的衣衫依旧崭新,泥土的气味甚至没有覆盖住香氛的味道,林行韬经过他们的时候,他们只顾着贴面颊说甜言蜜语,将狩猎当成一次公诸于众的约会。

这是男女贵族之间的相互狩猎。

林行韬想如果有人肯朝心上人的胸口开上一枪,他或她必定是今天的胜利者。

他正沿着溪流行走,这条银色的带子仿佛无边无际。

但偶尔会有红色的血迹宛如缝入的丝带一般淌过,林行韬伸手去捞一片沾染了血迹的落叶,那精巧得如同书信的落叶就戏谑地亲吻了一下他的指尖溜走。

冰凉的溪水与血迹都有着丝绸般的顺滑,他挑拣了很久,拼凑不出关于诡异世界的真相。

当几声密集的枪响随波而逝时,他也正好拨开了落叶,看清了自己在溪水中的倒影。

路易斯萨利安是一个孩子,长相俊秀,气质比起美丽可爱,其实更偏向于清俊。

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只有擅长戏弄人心的家伙才会看出这个孩子漆黑的眼睛闪烁着一丝不一样的光。

一只鹿蹄瞬间飞驰而来,踩在一片落叶之上,落叶一颤,将它送到了对岸。

远处传出几声狗叫,这只小鹿正在被猎人与狗追赶。

对岸,草梗被马蹄与马匹后方拖着的物体碾压而过,形成一道鲜明的路。

贵族们已经结束了第一轮狩猎,正在返回途中,他们好像没有发现这只小鹿,正争论着其他猎物的归属。

一个人说“这具尸体已经将自己卖身于我,爵士,你无权动它分毫。”

另一人倨傲地答道“尸体,男爵阁下的话语是否属实,回答他。”

两个贵族一番争论,终于达成了协议。其中一个用手中的马鞭勾起尸体某个部位上连着的项链,挂在了马头上,一声呼喝,马匹拖着尸体行走了两步。

一名跟在后头的侍从见状连忙下马在尸体上挂着的牌子上补了一句话。牌子上写道

[埃皮纳勒市,牵牛花小镇,科欧街,肉铺商贩,劳尔夫,重59kg。属于伊万男爵阁下,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贵族们有说有笑地离开了,夹杂着少女的称赞。

“男爵阁下,你的技术真的棒极了那个猎物甚至刚刚跪下就被你射穿了”

“可惜它太过瘦弱了。”

“您已经很厉害啦,我射术不精,只能用枪,之前打中的那一个流了好多血,肯定轻了很多,而且伤口也很难看。”

“没关系,美丽的小姐,我可以把一只腿给你。”

“啊,您真是仁慈慷慨的绅士”

林行韬看着这一切,直到溪水重新流动,落叶重新漂过。

他看到自己本来是面无表情,但小鹿的蹄子踏乱了溪水,他的面容扭曲模糊起来,看上去像一个张大着嘴嘶吼的暴怒之人。

当他的身后有急促的喘息响起的时候,他侧过头。

一个人影向着他扑过来,似乎专门等在对岸的贵族走后才有所动作。

那是一个衣衫破烂的中年女人,从她含着恐惧的脸上倒更可以看出她的身份一个可怜的平民。

女人的确是平民,她之前躲在树丛,脚底满是被石子划破的伤痕,泥土与血全部糊在一起,但她顾不得疼痛,她朴素的智慧告诉她,她和她的儿子想要活命,就只有这一个机会。

她目睹了邻居街坊一个个地死亡,那些平时或是与她友好地打着招呼、或是与她为了一把青菜争吵的人们,全部如同最低等的家畜,死掉了。

砍断部位,互相赠送,嫌弃斤两,塞入泥土。

她以前听闻过的最可怕的贵族是莫尼耶伯爵,据说他喜欢自己咀嚼葡萄,然后将葡萄的籽与皮抵在舌尖,吐给张大嘴的仆人。

顺从,尊严,反抗,没命。

隔壁肉铺的老板跪在了地上,被一支箭击穿了脖子,他死的时候发出的声音,比案板上的鸭子更加地嘶哑可怜。

女人惊恐到了极致,口水因为嘴巴忘记合上而不断地滴落,落在怀中儿子满是泪水的眼眸上方。他们躲在石头后面,身上涂了泥土,枪一响就抖一阵。

随即,她看到一个孩子从林间走出。

孩子是那么地美好,像一个小天使。

不需要与怀中的儿子进行比较,她清楚地知道,那是贵族的小孩。

因为他有着柔顺的、不沾一丝泥土与血腥的发丝,他有着不带一丝褶皱、用料精美的衣服,他有着牛奶般白皙的肌肤,他安静的眼神如同林间安然饮水的小鹿。

她不由自主地幻想。

她想象自己的孩子像他一样,坐在最新的浴缸里面,周围有着专业的女仆,挤出抵得上平民几个月劳动的香波,给孩子仔细而小心地清洗发丝。

孩子有着一衣柜的衣服,每一件那做工,必得要数十个工人忙活到眼睛瞎掉。

孩子也得有那样一条柔软昂贵的毛领围巾,他尊贵而优雅的父母宠溺地为他围上,担心他受了凉,却依然亲吻他柔软的嘴唇。

孩子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城堡里奔跑,跑累了便吃上首都最出色的点心师傅做的点心。

孩子可以挑剔地不喜欢宫廷大厨的手艺却偶然间喜欢小镇子上一个小肉贩的熟食,他的到来使一个小镇的人都领到了赏钱。

小镇上的女孩子都爱上了他。

小镇上的人们喊他“小少爷”

她仿佛真的看见了

“妈妈。”她那可怜的因为喜欢吃肉所以喜欢肉贩老板女儿的儿子却在怀里呼唤着她。

她晃了下神,头脑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指使着她行动她要让自己的孩子成为贵族的小孩

她根本没反应过来已经冲了出去,当剧痛的脚趾撞着石头奔到孩子身边时,她奋不顾身地用不平整的指甲抓向孩子的脖颈她只有一瞬间的犹豫,只因为那陷在毛领中的脖子太过细嫩贵族的孩子很安静,他甚至没有挣扎,只是在抬起头注视着她的时候,那双清澈的黑眼珠令她的手指疯狂地颤抖起来。

于是那细嫩的脖子上就多了明显的血痕。

“雷诺,把你的衣服扔掉换上他的”

你疯了,这不可能成功。

“可以的,你们差不多大”

你疯了,怎么可能会有贵族认不出来。

“去找庄园的仆人,骂他们,让他们给你准备好吃的”

起码他们看到这样一个穿着好看衣服的孩子,不会立刻开枪可以找到机会活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女人威胁着问,哀求着问,然后她的眼睛里划过了绝望。

因为她看见贵族的孩子不急不躁地举起了一把枪。

孩子拿着枪,丝毫不惧她掐紧脖子的手指,他的眼神依然安静。

然而,下一瞬,她的眼睛重燃希望。

她听到孩子说“我叫雷诺克劳瑟。”

“他叫路易斯萨利安德洛林。”林行韬看了看女人儿子上挂着的牌子,对男孩说,“记住这个名字。你会用枪吗,我教你。”

林行韬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也许他会在未来、也许他已经在过去听说个这个名字,他的记忆混乱,记得不是很清楚。

在他教这个叫雷诺的孩子用枪的时候,他的脑海里闪过一句话妈妈让雷诺警官教我开枪吧

时光也许也是错乱的,事实也许也会颠倒,林行韬从容地换上脏兮兮的衣服,帮助女人将她的链条塞给雷诺,说“自诩优雅的大人不会抢夺孩子的战利品。”然后走向树林的深处,等待第二轮狩猎的开始。

林间的风越吹越大,它们自发地拂开溪水上连绵不断的落叶,好让一度溶入水中的灵魂更加清晰地显露出来。

倒影中并不是路易斯的模样。

林行韬的眉目间压抑着怒火,转瞬间锋芒毕露。

落叶无声滑过,被切割成两半。

作者有话要说  出场还挺多却始终是个工具人的雷诺

从前的雷诺已经死了,现在拿着枪的是钮祜禄雷诺。,,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 ,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请加qq群647377658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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